結婚七年!老公偷偷「把積蓄借給朋友」大吵一架後去離婚 老公「買了一瓶水」店主:姑娘,這婚離不得
有人說,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;有人說,貧賤夫妻百事哀;又有人說,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臨頭各自飛。
在這世間能於千千萬萬人中識出,並有著想攜手一起度過一生,這是何等的緣分。緣去隨意,緣至珍惜。
夫妻兩個字,說的順口,寫的不易,筆畫多,現實中在一起更加需要經營,似做生意一樣,懂技巧、明事理、放得開、心胸寬廣,才能和諧一起度過這美好的一生。
夫妻在家庭中涉及的東西,除去吃喝拉撒,柴米油鹽,且男女老少統統都歸倆人管理,各種生活酸甜苦辣都含在其中。即便貧窮、困難也好,大部分男女都會選擇陪同對方度過,但個人覺得,最是夫妻間的隱瞞,很難讓人忍受。
0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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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阿蓮,今年三十歲了。
我的老公叫阿斌,今年三十三歲了。
我們結婚已經七年了。
都說婚姻七年是個坎,果不其然,我和阿斌的婚姻步入七年之際,也遭遇了重大的挫折。
原因是阿斌不經過我同意,就把我們的90萬積蓄都借給了他的一個哥們。
結果那個哥們賭博失敗,一走了之,那90萬塊錢再也拿不回來了。
為此,我和阿斌大吵一架,最後,我提出離婚。
沒想到阿斌呆坐了一個晚上之後,竟然答應了。
於是,第二天,我們就拿著戶口本身份證,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了。
0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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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我們來早了,民政局的大門還沒有開。
於是,我就坐到門口邊的一棵紫藤花樹下發獃,而阿斌呢,也遲疑著不知道要說些什麼。
不一會兒,他就站起來,慢慢地向民政局旁邊的一家飲料店走去。
我看著阿斌熟悉的身影,眼淚「刷」的一下就下來了。
說實話,我和阿斌有著很深的感情,如果不是因為這件事,我是絕對不會說出「離婚」這兩個字的。
而如果阿斌求我一下,我也是不會和他離婚的。
彼此強烈的自尊心,讓我們終於走到了民政局門口,我真的感到很傷心。
0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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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著民政局大門就要打開了,我就站起來,去找阿斌。
可我找了半天,卻沒有找到。
於是,我就走到阿斌剛才買東西的店門口。
我問店裡的那個老闆:
「老闆,剛才那個穿黑色T恤的男人去哪裡了?」
那個老闆有五十來歲了,他偷偷地問我:
「你好,姑娘,你們今天是來辦離婚的吧?」
我覺得很奇怪:
「老闆,你怎麼知道我們是來辦離婚的?」
那老闆搖搖頭說道:
「辦結婚的都一臉喜氣,而你和剛才的那個男人卻一臉悲傷啊。」
04.
我點點頭,說:
「是啊,我和我家男人要離婚了,現在民政局大門要開了,我要找他一起去辦理離婚證了。」
說完,我的眼淚又不爭氣地掉了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