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37位死囚聲請釋憲!台灣該不該廢死「憲法法庭宣布結果」

眾所矚目的37名死囚聲請「死刑存廢釋憲案」,今天(20日)的下午3點,終於做出判決,大法官的看法曝光。

圖片來源:《ETtoday》、《Yahoo奇摩新聞》、《台視新聞網》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這次聲請的37名死囚,分別是羈押超過35年的邱和順,年紀最大的72歲王信福、黃春棋、陳憶隆,還有毒殺親夫詐領保險金的南投驚世媳婦林于如等人,幾乎都是手段兇殘、身上有著人命的重大罪犯,這次申請釋憲,引起正反雙方的激烈言詞辯論,而大法官也終於做出判決。

大法官維持多年來的一貫見解,認為死刑並未違憲,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,但須限縮適用範圍。只是後續法務部會怎麼執行,勢必也會引起諸多討論。憲法法庭認為,死刑合憲,但唯一死刑違憲;判處死刑必須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犯罪情節,且程序從嚴,在第三審必須強制辯護並行言詞辯論,還要法官一致決。

死刑到底有沒有「嚇阻」效果?一直是爭論「廢死」的主要論述之一。有學者認為,其它刑罰也沒有「嚇阻」效果,有期徒刑的再犯率還高達56%;也有學者舉南韓為例,韓國憲法法院直接將死刑案界定在「罪刑相當原則」的基礎上,如果要談論死刑,就要談論最極端的案例,如「隨機殺人」。12位大法官聽取正反意見後,當時大法官提問疑惑「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,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?」對此,法務部表示,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、國家刑事政策,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。
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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